重症肌无力患者的妊娠、分娩

作者:健康五大观念 11-29阅读:4064次


重症肌无力并非妊娠的禁忌征

患病妇女在妊娠期病情变化不一,可能改善、恶化或稳定无变化。首次妊娠时最初 3 个月内病情较易加重,而再次妊娠时则是最后 3 个月以及产后病情易恶化。尽管如此,重症肌无力并非妊娠的禁忌征。 重症肌无力引起的自发性流产并不多见。胆碱酯酶抑制剂和强的松对于胎儿是安全的,目前尚无证据表明服用大剂量强的松的妊娠妇女会对婴儿产生不利影响。硫唑嘌呤、环磷酰胺等则可能有致畸作用,妊娠前一定要停用。虽然没有大规模临床试验证实丙球或血浆交换是否对孕妇有影响,但目前的资料表明是安全的。

重症肌无力孕妇的分娩方式是否会受影响?

在门诊经常会遇到患有重症肌无力的妇女前来询问如果怀孕分娩时怎么办,患者及家属均会想当然认为既然是肌无力,分娩时肯定没有力气把孩子生出来,希望进行剖宫产。 事实是否真是如此? 其实子宫系由平滑肌组成,不会受到乙酰胆碱受体抗体的影响,所以重症肌无力孕妇仍以推荐经阴道分娩为主。然而必须注意的是,在第二产程当中会涉及到诸多骨骼肌收缩(包括腹肌、膈肌及盆底肌肉等),有必要借助产钳或胎头吸引进行引产,因为骨骼肌会受到乙酰胆碱受体抗体的影响产生无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