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产妇坠亡前监控曝光,家属和医院各执一词,到底谁在撒谎?

作者:欧美优品 09-07阅读:1619次

即便在医学越来越发达的今天,女人生孩子也还是像在鬼门关走了一遭,会发生什么谁也无法预测。产妇除了要承受身体上的痛,还要担心这腹中胎儿的安危,内心脆弱敏感,心理防线很容易崩塌。

选择带着肚子里的宝宝一起跳楼身亡的陕西榆林产妇,想必就是承受不住了。

医患关系紧张也不是一天两天了,病人一出事,家属就找医院麻烦。这次,产妇家属还是想把责任都推到医院身上,但是这回医院不愿再当背锅侠了。

8月31日产妇跳楼身亡后,榆林市第一医院就成立事件调查组,9月3日首次发声明。

关于产妇马XX跳楼事件有关情况的说明

2017年8月31日,我院绥德院区妇产科二病区产妇马XX跳楼身亡,随后网络出现相关不实网帖。为正视听,现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产妇马XX,女,26岁,身份证号6127XXXXXXXXXX3325,绥德县吉镇镇张家峰村人。产妇于2017年8月30日15:34,以“停经41+1周要求住院待产”之主诉入院。初步诊断:1.头胎41+1周孕待产;2.巨大儿?入院完善相关检查后,因胎儿头部偏大(彩超提示双顶径99mm,一般足月胎儿双顶径不大于90mm),阴道分娩难产风险较大,主管医生多次向产妇、家属说明情况,建议行剖宫产终止妊娠,产妇及家属均明确拒绝,坚决要求以催产素诱发宫缩经阴道分娩,并在《产妇知情同意书》上签字确认顺产要求。

2017年08月31日上午10时许,产妇进入待产室。生产期间,产妇因疼痛烦躁不安,多次强行离开待产室,向家属要求剖宫产,主管医生、助产士、科主任也向家属提出剖宫产建议,均被家属拒绝。最终产妇因难忍疼痛,导致情绪失控跳楼。医护人员及时予以抢救,但因伤势过重,抢救无效。

2017年9月3日早9时,绥德县公安局负责人来院召开警、院、家属三方座谈会,通报产妇跳楼身亡结论,建议产妇家属通过诉讼等合法途径解决异议。

综上所述,该产妇跳楼身亡的根本原因与我院诊疗行为无关,我院对产妇的不幸遭遇表示深切哀悼和同情,对颠倒黑白、意图利用跳楼事件谋求不当利益的造谣者表示极大愤慨并保留依法维权权利。

特此说明

榆林市第一医院

2017年9月3日

按照医院的说法,在医院第一次建议剖腹产的时候产妇和家属都拒绝了,要求打催产素顺产;进入待产室的时候产妇自己改变主意向家属要求剖腹产,医生也提出要剖腹产,但是被家属拒绝了。

今天凌晨,医院再次发声明,曝光事件细节和监控截图。

从截图来看,产妇的情绪已经到了崩溃的边缘,两次跪倒在地。

自行走出分娩中心和家属交谈,希望能够同意剖宫产。

虽然电视剧里经常上演做手术必须要家属签字的情节,但是真的不能自己给自己的手术签字吗?而且从医院的记录来看,这位产妇没有精神病史,还能够和家人交谈,就不能自己决定要不要剖腹产吗?为什么非要家属签字啊?

医院称这位产妇签署了《授权书》,授权她的丈夫全权负责签署一切相关文书,除非产妇本人撤回授权书或出现危及生命的紧急情况,否则没有经过被授权人的同意,医院没有权利改变生产方式。

事发时产妇已经在分娩中心,但是多次走出分娩中心和家属沟通交谈,在请求剖宫产失败后,做出极端行为,直接走到了待产室对面的手术室跳楼身亡。

家属想把这个锅丢给医院,但是按医院的说法拒绝剖宫产的是家属自己。不知道是为了省下手术费用还是觉得剖宫产对孩子不好,产妇自己第一次也拒绝了剖宫产,但是当产妇要求剖宫产的时候家属还是拒绝了,完全不考虑产妇的感受。

至于说医院没有尽到看护职责,医院也确实有一定的责任,但是这位产妇是行为完全能自理的正常人,没有抑郁症、狂躁症,医护人员没有权利限制她的人身自由,她说要出去和家属沟通,你能把她绑起来不让去吗?医院有多少责任法院会判的。

关键还是产妇的家属,责怪医院没看好,怎么不怪自己没看好呢?产妇两次走出分娩中心和家属交谈,疼痛难忍、情绪在崩溃的边缘,家属也应该尽到看护职责。

事情发展到现在还是迷雾重重,医院说家属拒绝剖腹,家属说我们了该剖就剖,真相到底如何,恐怕只有产妇自己知道,遗憾的是她永远不能开口了。

看到这样的新闻除了心痛还是心痛!如果当真是家属不给签字造成这样的悲剧,这样的丈夫、婆婆,真的太不是人了。怀孕生子是女人特别脆弱的时候,分娩前的疼痛更是难以忍受,产妇需要关心和抚慰,至于生产方式一定要听医生的,不要盲目的坚持!

愿逝者安息,也希望这样的悲剧以后不要再发生了!生孩子的方式不重要,重要的是母子平安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