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现在还用办准生证吗?再生育证是什么情况?准爸准妈都看过来

作者:贵港日报 08-16阅读:2548次

“现在还有准生证吗?”

“什么情况需要办理《再生育证》?”

“办理生育登记需要什么材料?”

……

网友们的这些疑问,

下面小编为你一一解答

现在生育服务证办理分两种,一种是生育登记,一种是再生育审批。已经没有准生证的说法了。

01

属以下情况的需在分娩前或者分娩后三个月内持相关材料到夫妻一方户籍所在地或者现居住地乡镇人民政府、城市街道办事处进行生育登记,免费领取《计划生育服务手册》。

(一)生育第一个子女或者第二个子女的;

(二)夫妻因子女死亡只有一个子女,生育一胎子女的;

(三)夫妻因子女死亡无子女,生育两个子女的;

(四)再婚夫妻再婚前双方已各生育一个子女,生育一胎子女的。

办理生育登记所需材料

(一)夫妻双方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

(二)其他相关证件:

1.属再婚夫妻的,还需提供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原件;

2.属子女死亡后申请生育的,还需提供子女的死亡证明(公安部门或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均可)。

02

属以下情况的需在分娩前持相关材料到夫妻一方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城市街道办事处办理《再生育证》,免费领取《计划生育服务手册》。

(一)再婚夫妻再婚前一方已生育(含依法收养,下同)两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过的;

(二)再婚夫妻再婚前一方已生育一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再婚后只生育一个子女的;

(三)再婚夫妻再婚前一方已生育两个子女,另一方已生育一个子女,再婚后未生育过的;

(四)夫妻生育两个子女,其中一个经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组织医学专家进行医学鉴定确诊为病残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且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

(五)夫妻生育两个子女,其中一个因伤致残,经依法鉴定,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

(六)夫妻双方定居在国境线五公里以内的乡村且连续居住十年以上,已生育两个子女的;

(七)法律、法规和自治区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特殊情形。

▍内容来源:贵港市卫生计生委 贵港新闻网

▍图片来源:网络综合

▍编辑:韦育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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