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谁杀死了两次下跪哀求剖宫产的绝望孕妇?

作者:题外之话 09-06阅读:5071次

死难的孕妇

十多年前,我第一次在产房里观摩自然顺产分娩的那一次,一切并不顺利。

疼痛得大汗淋漓的产妇十分虚弱,近一个小时的努力,经过产道已经可以看到胎儿头顶的时候,宫缩戛然而止,任凭医生护士再怎么催促产妇用力,都无济于事,功亏一篑。

而胎儿的胎心等各项指征数据,都在转坏。医生当机立断,将胎儿推回,要求在门外等候的家属立刻签字转往手术室剖宫产,才保障了母子平安。

和许多人的固有偏见里“医生喜欢剖宫产”不同,但凡好一点的医院、医生,并不喜欢剖宫产,除非不得已,而且相关政策也在限制剖宫产比例。

但凡好一点的医院,都不缺病人找上门,病床也闲不住,医生护士巴不得病人快来快走。顺产产妇两三天就可以出院了,而剖宫产起码占用病床观察一周以上。至于说有人认为剖腹产能让医院多赚钱,业绩差的医院不排除这种现象,毕竟医生也是职业,都要养家糊口,都有赚钱欲望。

事实上,剖宫产的风险要比顺产大,而有哪家正规医院,哪个医生愿意随便给自己惹麻烦?特别是医患纠纷已成多年无解顽疾的当今中国。虽然说医院、医生承担着救死扶伤的道德压力,然而当今,这种压力之下,自我保护成为首要任务。知情同意书本意是依法保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却容易被误认为医生推卸责任置患者生命于不顾。

坠楼窗口

陕西榆林产妇难忍疼痛两次向家属下跪求剖宫产不得后情绪失控跳楼事件,虽然医院有医院的说法,家属也有家属的说法,我们且不论孰是孰非,不争的事实就是,产妇死于绝望。

让她纵身一跃的,与其说是难忍的疼痛,倒不如说是自我意志的被剥夺,自身权利的被忽视,在这生死攸关的时候,她才发现,自己的命运,完全不掌握在自己的手里,丈夫公婆要维护自身利益,医院也要维护自身利益,却没有人真心过问她的痛苦,她的死活。

人活在这个世界上,都会面临着意外死亡的风险,谁上手术台都无人保证就一定能活着走下来,特别是创造生命的母亲,生儿育女,犹如走一遭鬼门关。所以,在知情同意书上签字的,都不是本人,而是直接利益相关人,毕竟,一旦意外发生,对于死者来说,已经没什么紧要了,倒是利益相关人,要处理其身后事,要继续努力生活。

病房

记得以前在医院里抢救已经瞳孔放大再无生命体征的病患,主管医生说,只要家属还没有同意宣布死亡签字画押,抢救就不能停止,甚至要等家属商量定后事才能停止抢救。这个时候的所有医疗活动,都不再是为了病床上的人,而是为了病房外等待的家属。

在医疗技术已经非常现代化的当下,没有多少人认为妇女生个孩子还会死人,特别是厄运会降临到自己的头上。所以,作为家属亲人,他们首先要考虑的是孩子的健康,产后的身体恢复甚至将来性爱的质量,以及不能影响生二胎。有医生朋友告诉我,有的婆婆坚决不同意剖宫产的原因是,剖宫产会影响孩子的聪明才智。所以,非到紧要关头,即便家属不同意剖宫产也很正常,而家属却没有能力从专业上判断。正如死者的老公所说,以他对自己妻子性格的了解,不相信她会做出跳楼自杀的事。

就榆林孕妇跳楼这件事咨询了一下妇产科医生朋友,她的分析是,从目前公布的信息看,这位产妇确实没有到非剖宫产不可的地步,即便是孕妇因为疼痛、恐惧要求剖宫产手术,医生也有权在尊重孕妇要求的前提下予以拒绝,拒绝的同时必须做好孕妇的心理疏导和安抚工作,避免意外的发生,更不应该出现让产妇跑出去爬上窗台跳下却无人阻拦的情况,最终酿成母子双亡的惨剧。

死者家属

所以,当惨剧发生,无论是医院还是家属的说辞,都无非是尽可能撇清自身责任,让对方承担更大的过错。对于已经殒命的母子,一切都已然毫无关系。一个年轻的生命,一个即将降临人间的新生儿,就在家属与医院的“合谋”下成为牺牲品。时至今日,没有人反思悲剧的根源,只有相互的攻讦。

在中国,长期以来的医患矛盾,让医患双方互不信任、相互提防,伤害的,首先是躺在病床上的病人,再之后就是冲突不断的相互伤害。究竟还要付出多少条人名为代价,才能换来医患双方的和解,换来医者用心、患者放心、以心换心的医疗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