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妇被逼跳楼后续,顺产和剖腹产究竟怎么选,准爸妈必看!

作者:育儿童趣 09-09阅读:2713次

前两天陕西产妇跳楼的事件一时间引起网友广泛的关注。而到底是谁拒绝剖腹产,家属和医院都撇清关系。我们先不讨论谁对谁错,那么就顺产和剖腹产来说,到底怎么选择?选择权又在谁的手里?

天生优势,无特殊情况尽量顺产

都说顺产的疼痛等级非常高,那为什么还是有很多孕妈们鼓起勇气首选顺产呢?当然是因为顺产好处多多。

对宝妈们来说,自然分娩后恢复较快,可以立刻吃东西,还可以喂哺母乳,生产当天就可以下床走动,一般3-5天就可以出院,且产后并发症也比较少。此外,产后腹部恢复速度也很快,肚子上产生的妊娠纹相对较少,很快就可以恢复原来的平坦小腹。

另一方面,对宝宝来说,在自然分娩的过程中,通过挤压,宝宝的肺功能可以得到锻炼,皮肤神经得到按摩,神经、感觉系统发育也比较好。另外在自然分娩的过程中妈妈体内有一种特殊的免疫抗体,可以传给宝宝,出生后宝宝的抵抗力会增强一些。

杜绝危险,必要时果断剖腹产

虽然顺产有很多好处,但遇到不良因素制约的妈妈强行顺产可能会有生命危险,这时应果断选择剖腹产,一切以安全为先。具体来说,有以下情况的准妈妈需要进行剖腹产:

1、胎儿窘迫:由于胎儿缺乏氧气而陷于危险,严重时有可能胎死腹中。

2、胎儿过大:面对胎儿体积过大而无法经由骨盆腔生产的情况。

3.产道异常:产妇产道先天狭窄、阴道有横隔、纵隔或会有较大的肿瘤,造成胎儿分娩不出来。

4、不正确的胎位:正确的生产应是胎儿头顶先露出来,胎位不正确不宜顺产。

5、胎儿未成熟:未成熟的胎儿会较虚弱,可能不能承受自然分娩的压力。

6.产前大量出血:一般情况下,胎盘远离宫口,等到胎儿生出来之后胎盘自动剥离,但有些胎盘挡住宫口,只要产妇一分娩就会有大出血情况发生。

7、轻度妊娠高血压综合症:准妈如果患有高血压、蛋白尿、水肿综合症,胎儿将无法从胎盘获得足够的营养与氧气,也不能承受生产过程所带来的压力。

消除顾虑,始终坚持安全第一

然而有些人由于对剖腹产存在顾虑,不顾实际情况坚持顺产,导致危险和悲剧的发生。其实剖腹产作为分娩方式的第二种选择,没有大家想象的那么可怕,有很多顾虑都被放大。

顾虑一:剖腹产手术用了麻药,还能哺乳吗?

剖腹产中使用的麻药,很少进入血液循环,能通过血乳屏障从血液进入母乳的含量就更是可以忽略不计了,所以不会影响母乳喂养。

顾虑二:剖腹产后要很久才能再次怀孕吗?

剖腹产和顺产后可以再次怀孕的时间差不多,即分娩后间隔 18 到 23 个月。不管是剖腹产还是顺产的妈妈,都应该先把自己身体养好,再考虑二胎。

顾虑三:下次生二胎还可能顺产吗?

其实剖腹产后,第二胎顺产会比再次做剖腹产手术要好。如果上一次的剖腹产切口为子宫下段横切口(目前最常用的切口),顺产过程中子宫破裂的风险是小于 1% 的。

从法律的角度看,最终的选择权,在谁手里?产妇做剖宫手术,必须要家属签字?

其实,我国法律早有规定,产妇能否手术的决定权掌握在自己手中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

医疗机构施行手术、特殊检查或者特殊治疗时,必须征得患者同意,并应当取得其家属或者关系人同意并签字;无法取得患者意见时,应当取得家属或者关系人同意并签字;无法取得患者意见又无家属或者关系人在场,或者遇到其他特殊情况时,经治医师应当提出医疗处置方案,在取得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者被授权负责人员的批准后实施。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何兵表示,《侵权责任法》第五十五条规定:

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书面同意,不宜向患者说明的,应当向患者的近亲属说明,并取得其书面同意。

据此,产妇是否手术,决定权在产妇,不在家属。医生有建议权,本人有决定权。

所以,孕妈们在选择顺产和剖腹产时,一定要以自身安全为主。每个妈妈都是伟大的存在,请这个世界给予女性多些关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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