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智如同卖辣椒

作者:书问 05-12阅读:1410次

在听好朋友潘总讲述这个有关卖辣椒的故事之前,我一直想当然地以为,那些走街串巷卖辣椒的小商小贩,除了短斤缺两的奸商伎俩外,能有什么拿得上台面的智慧?然而,听完这个故事之后,我才突然意识到自己本不该有的傲慢与偏见竟是如此的强烈,骤然想到:原来,除了能够活跃城乡经济和丰富市民餐桌外,这些小蜜蜂一样勤劳能干的小商品经营者,竟在走街串巷中逐渐形成了属于自己的独特的生活体验和经营智慧!

在深切认识到这一点之后,除了更加羞愧于自己的故步自封和孤陋寡闻之外,我不由得心生慨叹:如同生活中并不缺少美,只是我们缺少能够发现美的眼睛一样,生活中其实也不缺乏智慧,只是我们没有找到启迪智慧的钥匙而已。

这些年的司法实践,让我逐步认识到,打官司如同打仗,至高境界都是不战而屈人之兵。而要达到这一境界,除了认真准备和用心钻研外,就是运用智慧,甚至需要运用大思维和大智慧。

潘总讲的这个卖辣椒的故事,虽然市井平常,不乏小商小贩的狡黠,但却充满了经营智慧,在让人感觉耳目一新的同时,不由你不浮想联翩:这样的智慧与感悟,不也是打好官司所必须具备的吗?不也值得我们在工作生活中好好借鉴吗?

基于以上认识,我觉得,如果不以这个卖辣椒的故事作为本书的开篇,那么,本书的所有文字都将黯然失色。因此,我非常乐意与大家一起分享这个故事:

卖辣椒的人,经常会碰到这样一个问题,那就是不断会有买主来问:“你这辣椒辣吗?”

回答说辣,也许这买辣椒者是个怕辣的,会立刻走开;而回答说不辣,恐怕这买辣椒的偏偏又是个喜欢吃辣的,生意还是做不成。当然,一般人的解决办法都很经典,那就是把辣椒分成两堆,让吃辣的与不吃辣者各取所需——这是书本上说的,也是一般人都能想象得到的。

有一次我闲来无事,就站在一个卖辣椒妇女的街摊旁,看她怎样解决这个“二律背反”难题。趁着还没来买主,我就自以为高明地对她说:“你可以把辣椒分成两堆,有人要辣的你指这一堆,要不辣的你就指那一堆。”没想到这妇女竟然对我撇嘴一笑,说:“用不着!”

紧接着来了一位买主,问道:“你这辣椒辣吗?”只见这妇女似乎漫不经心,但语气十分肯定自信,说:“颜色深的辣,浅的不辣!”买主信以为真,就按颜色深浅挑了起来。

也不知道那天是怎么回事,多数人都要不辣的,一小会儿工夫之后,颜色浅的辣椒就所剩无几了。于是,我趁机又说:“你把剩下的辣椒分成两堆吧,不然就不好卖了!”没想到那妇女却一脸不屑地摇摇头,说:“用不着!”

话音未落,又来了一位买主,问道:“你这辣椒辣吗?”没想到这妇女竟然随口作答,说:“长的辣,短的不辣!”于是,这买主便按照辣椒的长短挑了起来。之后,长辣椒很快售罄,剩下的全是深色的短辣椒。此时,我心中暗想:这回看她还有什么招数!

没想到,当又一买主来问同样的问题时,这妇女竟然底气十足地说:“硬皮的辣,软皮的不辣!”我不禁暗自叹服:太阳晒了小半天,有很多辣椒可不就因为脱水而变得软绵绵的了吗?

等卖完辣椒,那妇女自信满满地对我说:“你说的办法卖辣椒的人都知道,而我的办法却只有我自己知道!”这卖辣椒妇女的话让我由此顿悟:生活中的智慧可以被写成书,但我们却不能简单地照着书本去生活,因为生活鲜活而灵动,谦虚与智慧比肩而立,傲慢让智慧遥不可及。

就我对潘总的了解而言,我感觉她就是平生难得一见的智慧人,既靠精明智慧轻松赚钱,也用智慧快乐生活,不仅心胸开阔,而且思路新颖,不仅心地善良,而且充满激情,虽然洋装在身,但却发自内心地热爱祖国热爱人民。说实在的,跟潘总交往,在从她身上不断汲取正能量的同时,也能够时刻体验到她用智慧给大家带来的舒心和快乐。

说起来好笑。我跟潘总的相识,竟是源于一场针尖对麦芒的民事官司。当年,我有幸作为被告部队一方的代理律师,跟潘总担任法定代表人的某房地产公司,把一个因为军地合作建房不成而演变成的民事官司,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打到了山东省高院二审。让我万万没有想到的是,尽管我们在法庭上针锋相对甚至剑拔弩张,且让潘总公司的索赔之路障碍重重,并让其几乎完败而归,但潘总却能泰然处之,自始至终坐在旁听席上不愠不火,不急不躁,而且豁达敞亮,对事不对人。更让我没有想到的是,案件结束之后,我们竟然不打不相识,成了非常要好的朋友!

要知道,接案之初的传闻可不是这样。比如,有人说潘总丈夫的司机浑身刀疤,遇事敢打硬拼,甚至说他们夫妇的房地产公司就是靠“黑白通吃”而发的家。因此,对这个案子,部队机关法律上的同道中人不仅自己退避三舍,而且极力劝阻我们接手这个案件,致使部队机关业务部门不得不对代理律师三顾茅庐。

本案的接案过程,事实上也确实充满了戏剧性:机关业务部门经再三协调之后,见实在无法通过正常途径请到代理律师,就趁给部队首长上呈批件汇报案子之机,内中特意夹带一段有关我律师执业经历的介绍和特别推荐,在这种情况下,只要首长不提明确反对意见,由我做本案代理律师这件事,就跟首长圈阅这个呈批件一样,顺便捎带着给圈阅了下来。这个接案过程,跟一般地方律师想方设法争揽案源自是大大的不同。

办案过程中,尤其是在调查了解相关情况时,我们发现当年参与本案合作建房事宜的当事人几乎都在三缄其口,我们这才终于知道,对于这个案子,为什么会有那么多人退避三舍。好在首长英明,思路正确,说:“法律上的事情就交给法律人去办吧,既然被人告上了法院,就要敢于到法庭上去摆事实讲道理,不要回避矛盾,更不能扯皮推诿!”

事实上,正是由于首长机关的高度信任和充分放权,我们才得以如鱼得水,履职尽责,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自从这个案子之后,部队机关的法治意识和法治观念都有了很大提高,依法办事蔚然成风。

当然,这个案子也让我们看到了法治的发展进步和成熟理智。试想,潘总公司与部队之间的这个案子,是从长达6年时间的扯皮、推诿、上访之中,逐渐演化而来的。可以讲,这个案子的解决过程本身,就是国家与部队法治进步的一个时代缩影。

对于这种从“仇人”到朋友的心路历程,尤其是这种心胸、这种涵养、这种气度,在认识潘总之前,我曾经有所耳闻,但却并未亲见。看到潘总处世为人的风范之后,我才真的相信现实中竟然真的确有其人。说实在的,潘总不仅以其过人的心胸和超常的胆识,让我见识到了什么叫大气,而且让我懂得了什么叫智慧,尤其让我感悟到了什么是智慧人生。

这个案子结束之后,尤其是听潘总讲述这个卖辣椒的故事之后,我觉得,能在坚持原则中运用智慧,在运用智慧中把握原则,做到原则性与灵活性的高度统一,既是技能与操守,也是原则和智慧。

智慧源于生活。诚如潘总所言,即便推着三轮车沿街叫卖辣椒,要想卖得好、卖得快、卖得轻松自在、卖得让人难忘,也不可能离得了鲜活而灵动的智慧。回顾这些年的司法实践,我越来越感觉打官司就像是在卖辣椒,时时处处都离不开智慧。因此,单从启迪智慧、开拓思路角度讲,潘总就是我律师生涯乃至人生旅途中不可多得的一位良师益友。

打官司离不开智慧,生活同样离不开智慧,而且,无论打赢官司的智慧还是幸福生活的智慧,都跟卖辣椒一样鲜活而灵动,既需要用心感悟、认真领会,更需要灵活发挥、活学活用。

2012年夏天,得知我即将远赴西安到解放军西安政治学院攻读军事法学博士学位之后,潘总召集三五好友为我送行。席间,潘总对朋友们说:“事实证明,王律师的灵魂是用钱买不到的!”这句话,既是对我人格的肯定与赞扬,也是我们作为法庭上“敌对双方”交往过程的真实写照。

事实上,应该坚持为人处世基本原则,秉持做人做事基本操守,无论什么情况下都不出卖灵魂,不是每一个人都应该坚持和做到的吗?我觉得,随着社会的发展进步,尤其是随着法治的日益完善和不断进步,靠出卖灵魂与原则谋求不正当利益的情况,必将越来越少。而生活中的智慧,尤其是运用法治思维与法治方式保障我们幸福生活的智慧,应该越来越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