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泽县教育体育局关于2018年城区幼儿园和义务教育学校划片招生暨学籍注册相关事宜的通告

作者:互联网 06-23阅读:359次

临泽县教育体育局关于2018年城区幼儿园和义务教育学校划片招生暨学籍注册相关事宜的通告

临泽县教育体育局关于2018年城区幼儿园和

义务教育学校划片招生暨学籍注册相关事宜的通告

依据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现就2018年城区幼儿园及义务教育学校划片招生、就近入学(入园)等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生对象

2018 年秋学期,幼儿园(小班)招收年满3周岁(2015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的幼儿入园;小学(一年级)招收年满6周岁(2012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的儿童入学;初级中学(七年级)招收招生片区内的小学毕业生入学。

二、报名程序

(一)城区幼儿园和义务教育学校实行划片招生、相对就近、免试入园入学,报名时间为8月27日(临泽四中为8月28日)。

(二)城区幼儿园和小学在正式报名前对本校园招生片区内的适龄儿童进行预报名登记。预报名时间由招生校园确定并提前公布,届时招生片区内适龄儿童由家长带领,凭相关证明材料到对应校园预报名,校园对预报信息进行核对审查,通知符合本校园招生条件者届时正式报到,告知不符合本校园招生条件者届时到相应校园报到。

三、学籍注册

根据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对新生建籍条件的限定,仅小学一年级新生(年满6周岁,2012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能够注册学籍。新生建籍时间为每年9-10月份,其他时间学籍系统建籍权限关闭,仅能进行转学、休(复)学等操作,无法建立新学籍。入学报到后,一年级新生家长应根据所在学校要求提供详细真实的建籍所需证件材料,由所在学校在规定时间内如实录入学籍系统,完成新生入学注册。幼儿园依据学前教育信息管理系统注册需要,通知幼儿家长提供所需证件材料,按规定对新招幼儿进行注册。

四、招生片区

(一)城区幼儿园

第一幼儿园:沙河镇沙河社区、颐和社区、乐民社区、东关社区居民的适龄幼儿;符合入园条件、有接送幼儿能力的进城经商、务工人员的适龄幼儿。

第二幼儿园:沙河镇沙河社区、颐和社区、乐民社区、东关社区居民的适龄幼儿;符合入园条件、有接送幼儿能力的进城经商、务工人员的适龄幼儿。

滨河幼儿园:沙河镇惠民社区居民的适龄幼儿;东寨村、西头号村居民的适龄幼儿(须保证家长亲自接送,不得委托他人接送或拼车接送);符合入园条件、有接送幼儿能力的进城经商、务工人员的适龄幼儿。

(二)城区小学

城关小学:沙河镇东关社区、乐民社区、颐和社区居民的适龄儿童;符合就近入学条件、且有接送一、二年级学生能力的进城经商、务工人员的适龄儿童。在学额许可的情况下可接收县府街以南、民主路以东、健康路以北、自由路以西区域内居民的适龄儿童。鼓励上述区域的适龄儿童到五三小学或滨河小学入学就读,鼓励城关小学三至六年级有寄宿就读需求的学生到临泽三中小学部寄宿就读(享受营养餐,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享受寄宿生生活补助)。城关小学因班额受限,不招收择校性租房者(在招生片区租房居住且监护人稳定经商、务工不满一年)的适龄儿童入学,相关适龄儿童可就近到五三小学、滨河小学和临泽三中小学部就读。

五三小学:沙河镇沙河街社区、西关村居民的适龄儿童;符合就近入学条件,且有接送一、二年级学生能力的进城经商、务工人员的适龄儿童。颐和社区居民子女可就近在五三小学就读。鼓励五三小学三至六年级有寄宿就读需求的学生到临泽三中小学部寄宿就读。

滨河小学:沙河镇惠民社区、东寨村、西头号村居民的适龄儿童;符合入学条件,且有接送一、二年级学生能力的进城经商、务工人员的适龄儿童。

临泽三中小学部: 三年级招收沙河学区内各教学点完成二年级学业的小学生和城关小学、五三小学、滨河小学招生片区内有寄宿需求的三年级学生。

(三)其它

1. 五三村5-11社、合强村1-7社适龄儿童可在第一幼儿园及其花园分园(混龄编班)或五三小学、花园小学和华强中心小学入园、入学。

2. 五三村1-4社适龄儿童可在第二幼儿园及其沙河分园或城关小学、沙河小学、花园小学入园、入学。

3. 西关村适龄儿童可到第二幼儿园沙河分园、西寨幼儿园或五三小学、临泽三中小学部、沙河小学、西寨小学入园、入学。

4. 东寨村适龄儿童可到滨河小学或西寨小学就读。

5. 闸湾村适龄儿童可到第一幼儿园花园分园(混龄编班)、鸭暖镇华强中心幼儿园或花园小学、鸭暖镇华强中心小学入园、入学。

(四)初级中学

临泽二中:城关小学、五三小学毕业生中有监护人监护走读 的学生;鸭暖镇华强中心小学毕业生中居住地(以户籍为依据)在鸭暖镇五泉、华强、曹庄、小屯、白寨、古寨、张庄各村和五泉林场的学生;农场小学招生区域和倪家营镇中心小学招生区域的小学毕业生。

临泽三中:沙河镇籍农村小学三至六年级学生及本校小学毕业生;城关小学、五三小学需寄宿就读的沙河镇籍三至六年级学生及小学毕业生;鸭暖镇华强中心小学毕业生中的沙河镇籍学生;城区居民子女中有寄宿需求的三至六年级学生及小学毕业生。

临泽四中:新华镇中心小学、鸭暖镇中心小学、板桥镇中心小学、平川镇中心小学、蓼泉镇中心小学毕业生;鸭暖镇华强中心小学毕业生中居住地在鸭暖镇小鸭、张湾、昭武、大鸭、暖泉、野沟湾各村的学生 ; 农场小学和倪家营镇中心小学毕业生中户籍地在沙河镇、新华镇、蓼泉镇、平川镇、板桥镇、鸭暖镇东片的学生。

滨河小学毕业生:根据学生及家长意愿,在临泽二中招生片区内居住且有监护人监护走读的学生可在临泽二中就读(不享受营养餐和寄宿生生活补助);不在临泽二中招生片区内,以及虽在二中招生片区居住但无法走读或无监护人监护走读的学生在临泽三中或临泽四中就读(享受营养餐,家庭经济困难且寄宿者可享受寄宿生生活补助)。

五、报名条件

(一)城区小学、幼儿园应对租房者提供的以下证明材料与“一标三实”信息进行核对,必要时进行实地查验确认。对材料、信息真实的予以注册,并与其家长签订接送学生(幼儿)安全承诺书;对材料造假、信息不实的不予注册;对凭借不实材料、信息取得入学、入园资格的予以清退。

1. 儿童及其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法定监护人的工作证明和儿童有效的免疫预防接种证。

2. 法定监护人在我县城区的固定住所证明(房产证等)。在我县城区有固定住房但尚无房产证的,应提供购房合同和有效购房付费票据。在我县城区购买二手房尚未办理过户手续的,应提供房屋交易付费和使用权转移授权等有效证明文书。在城区租房居住的,应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和房主户口薄、身份证、房产证。法定监护人系由县外来我县城区经商、务工,若申领了我县公安机关签发的居住证的,可仅提供居住证。

(二)进城经商、务工人员的小学毕业生子女,持上述有效证明材料,可在临泽二中走读学习,但不得在校外托宿;不能走读的应当在临泽三中或临泽四中寄宿就读。

(三)轻度听力、语言障碍和生活可以自理的智力残疾、肢体残疾适龄儿童,在居住地附近的学校或幼儿园就近入园、入学,与其他适龄儿童一起随班就读。提倡并鼓励有重度听力、语言障碍、智力残疾和肢体残疾的适龄儿童少年到市特殊教育学校入学就读,接受更加符合特殊需要的教育。

(四)驻临部队现役军人的适龄子女,可持本人及其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 军官证(或现役证明材料) 和县武装部开具的确认证明,就近优先入园、入学。

(五)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的适龄子女,可持本人及其合法监护人的户口簿、荣誉证书和县公安局开具的确认证明,就近优先入园、入学。

以上事项,请广大家长予以理解并积极支持配合。为加强全县幼儿园及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监督管理,确保招生工作公开、公正、公平,县教育体育局设立监督举报电话5521450、5953161、5953178。

特此通告

临泽县教育体育局

2018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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