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童幼儿园烫成重伤:事前被教师拖进开水房,警方介入!谁在误导

作者:小桔灯 04-14阅读:3202次

刚刚,看到一篇报道:《济南男童在幼儿园烫成重伤:事前被教师拖进开水房,警方介入》。

内容是:2018年3月23日上午10时许,(济南)小太阳幼儿园幼师虞某波(女,28岁)上班期间,将幼儿田某(男,4岁)强行拽入开水房训斥,田某被热水烫伤。致伤经过及伤势警方正在查证和鉴定。

报道对事件过程进行了还原:

家长田先生称,3月23日早上10点时突然接到幼儿园电话,说孩子烫伤让其赶到医院。当日,腾腾在济南市儿童医院紧急包扎处理后住进监护室,次日通过120急救转入济南市中心医院烧伤外科治疗。转入济南市中心医院后,医院开具了病重通知书。济南市儿童医院出院记录显示全身可见多处烫伤创面,共约20%。

一段视频显示,走廊里,约20个小孩正排队站立,一位着红衣的女性将一名儿童从队列里拉出,拖到一间小屋。从进开水房到出开水房大概有5分钟。田先生说,因为开水房里没有监控,腾腾到底怎么烫伤就成了一大争论。

田先生认为,腾腾很可能是坐在开水桶上受的伤。“是腾腾的班主任把腾腾推倒在桶上还是腾腾自己不小心坐到开水里?还是有其他原因?”

园方解释,腾腾和其班主任两人一同进到开水房后,因外面有人敲门,班主任去开门,但由于门是往里开的,在班主任往后一撤的时候就把腾腾撞倒在开水桶里了。

虞某波因涉嫌虐待被监护、看护人罪被天桥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此报道在网上引起轩然大波,短时间内引得上万条网友的评论。这是一个不该发生的悲剧,因为当事老师的失误,错误,致使孩子受到如此严重的伤害。幼儿园和教师必须为此承担责任,相信法律最后给出一个满意的结果,更希望这位受伤的孩子早早的康复,早日的回到小朋友们的中间。

笔者在此想说的观点是,在这一事件的报道上,媒体确实有些问题,存在误导的嫌疑:

首先:此报道题目就是一个“标题党”?这个报道的题目,确实带“钩”。在题目中,男童幼儿园“烫成重伤”,教师“拖进开水房”,“警方”介入!这些关键词能引起人们的无限好奇。如果题目如报道内容一样,客观的进行叙述,相信不会如此的轰动效果。而这种效果却是负面的!

其次:此报道的这种题目,引发人们的误导。让人感觉,是不是教师做了什么错事,一定是教师主观和干了什么?从正常人的思维,我们可以推断,孩子的受伤,应该是教师的工作失误所致,不会是教师的故意所为。但是,我们从报道的评论中可以看出,许多人已主观的认为,就是教师故意在做。如下面的评论:

评论一:需要教育孩子什么,非得把孩子拉进开水房?动机明显有问题啊!

评论二:可怜的孩子,必须严惩这名所谓的老师,一点爱心没有,只是个四岁的孩子啊,你对他有多大的仇恨。

评论三:现在残害幼儿的那种老师真多。他们到底是不是真的幼师呢?怎么从学校毕业出来的?他们家难道没小孩的吗?

再次,这只是一位教师的工作失误,是学校、家长和老师都不愿意看到的事情。而这篇报道引发误导,引发人们对整个老师群体进行非议。有网友说,什么人能做幼师,中国的幼儿园还能好了吗?各种事件层出不穷,你没有耐心没有良心就不要做幼师好吗!

看到网上的各种不客观和过激的评论,笔者感觉到一种无奈。一些媒体,为了追求轰动效应,为了点击率,故意的对事件进行片面的提取,做所谓的标题党。而一些网友,毫无底线的评论,让人感觉不到一点正能量的成分。

我们的教育需要反思,教师需要反思,难道家长不应该反思,媒体不应该也反思些什么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