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养幼儿的安全意识 昆明安全幼儿园 昆明睿思幼儿园

作者:历史品味者 10-15阅读:5934次


幼儿期的孩子活泼好动,对任何事都充满了好奇心。什么都想看一看、摸一摸。但3——6岁的幼儿正是身心发育的阶段,身体的协调性较差,缺乏一些必要的生活经验,自我保护的意识较差,常常不能预见自己的行为会产生什么样的后果。在幼儿阶段烧烫伤、气管异物、交通事故、意外堕落是几种常见的意外伤害,这些意外伤害不仅影响幼儿的身体,同时也会对幼儿的心理造成影响。比如烧烫伤以5岁以下的幼儿居多,80%烧烫伤造成的影响是终身难以消除的。误服药物中毒及异物吸入多见于0——5岁幼儿。于是家长和教师为了避免幼儿受到这些伤害,往往对幼儿管头管脚、束缚幼儿的行为。在幼儿园里教师常常会提醒幼儿不要跑、不要闹。在家里家长也不许幼儿独自与小朋友玩,家用电器一律不许摸等,使孩子成为了捆住手脚的“机器人。”

其实,“千般照顾,不如自护”。家长和教师不仅有保护幼儿生命安全的责任,更重要的是要对幼儿进行初步的安全指导、教育,提高幼儿保护自己的能力,帮助幼儿树立一定的安全意识。

一、 让幼儿了解一些生活常识,学习和巩固一些自我保护的方法和技能。

幼儿生活在家庭、幼儿园和社会的环境之中,意外事故的发生常常是不可避免的,但是通过学习一些自我保护的方法和技能,变消极躲避为积极预防,就能够是各种意外伤害发生的可能性降低到最低限度。如热水、药品是幼儿日常经常接触的物品,花花绿绿的药品会让幼儿误认为是糖豆而吃进肚里,杯里的热水也会因为幼儿不会判断而造成烫伤。那么如何提高幼儿对事件的预见性呢?首先要了解一些生活的常识。教师组织专门的讨论活动,倒一杯热水、拿来一些药品,请幼儿讨论一下,从而学会一些自我保护的技能。孩子会总结出:“杯里冒着热气,一定非常烫,不能马上喝。” “用手摸摸杯的外面,如果烫手就不能喝。” “喝水的时候,应该先吹一吹,先小口小口的喝,就不会烫着了。”面对花花绿绿的药品时,开始幼儿真的以为是巧克力豆呢,会问:“真的是巧克力吗?真的能吃吗?”我们用小木偶表演一下,小木偶将药粒喝下,不一会开始肚子疼,幼儿马上意识到药是不能随便吃的,没有吃过的糖豆、食物,没有经过老师和家长的许可也是不可以吃的。

知道了生活中的一些小常识,那么就应提高幼儿分析、判断的能力,为幼儿准备一些画有安全与危险事物的小图片,如插座、火、药、热水、食品、玩具等,请幼儿自己来区分哪些是安全的,哪些是危险的,提高幼儿判断事物的能力。从而提高幼儿对事情的预见性,预防悲剧的发生。

二、 创造良好的环境,使幼儿形成安全意识

幼儿的成长环境应是关注幼儿的健康和安全的。家长和教师应与幼儿共同创设相应的物质环境,对幼儿进行直观、形象而又综合的教育。在室内布置一些安全标记,提醒幼儿注意。如果幼儿不了解安全标记。我们就从认识安全标记入手。如班内的电视机及电门上张贴的禁止触摸的标记;在窗台张贴了禁止攀爬的标记;在楼道张贴的下滑危险的标记,时刻提醒幼儿注意安全。使幼儿学会使用110、120、119急救号码,通过游戏训练幼儿遇到困难如何救助的方法。

在家庭中将消毒液、药品、电源等危险物品上都贴上禁止触摸的标记,并向孩子说明。

三、 通过形式多样的教育活动,促进幼儿自我保护能力的发展。

幼儿在户外发生摔伤、磕伤或被尖锐物扎伤等情况其实多数是因为幼儿不会正确进行游戏或不会使用一些工具引起的,所以在教育活动中要增加必要的生活课程,对幼儿进行自我保护教育的内容。如在活动中怎样摔跤,让孩子知道快摔倒时,要用手撑一下,以免摔伤脸;滑滑梯时要扶好扶手;不要用头顶撞;后仰时看一下后面的环境;荡秋千时抓紧扶手等。还可以给幼儿演示,怎样用双手“撑住地”,怎样是“抓紧”。使幼儿学会怎样进行游戏。我们给孩子活动的空间但并不等于放弃指导,更不能将隐患留给孩子,应给使幼儿学会正确的游戏方法,安全的游戏,并建立了良好的生活习惯,起到了自我保护的作用。

四、通过生活中遇到的事情,让幼儿学习和巩固自我保护的技能。

小班幼儿具有好奇心强,好动,随心所欲的特点,而且不知深浅,不明是非,常常趁老师、家长不注意玩一些危险物品,做一些危险的事或到一些不安全的地方玩。但成人不能因为这些就限制幼儿的活动。他们与需要不断的获取经验,在与环境进行交互作用之后从而获得相应的信息、感受。比如剪刀的使用是小班幼儿的一个难点,我们要教育幼儿使用剪刀时不能将剪刀对着自己和别人、取放剪刀时应握着小剪刀尖儿。并经常鼓励幼儿使用剪刀,使幼儿逐步掌握使用剪刀的技巧,而不是避免孩子接触剪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