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别人有说“不喜欢”的权利

作者:柚柚育儿官方 06-29阅读:1160次

原标题:让别人有说“不喜欢”的权利

▌不爱我就该去死

就在前几天,北京一中院宣判一年前新东方教室奸杀案最终审判结果。

一审认定王哲犯故意杀人罪、强奸罪,公开宣判王哲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事情的经过想必大家都已经看到了,16岁的姚某被同班同学掐死在校园里。

被杀的理由竟然是“我不喜欢你”。

然而这样的案件并不止一起。

2015年8月,合肥一名18岁的高中男生,突然将一瓶液体酒精浇在一名女生头上并点燃,导致女孩左耳到下巴被酒精严重烧伤。

原因是因为女生拒绝了他的追求。

同年12月,复旦大学一名女学生被男同学捅伤,原因也是因为女生拒绝了男生。

校园本该是一个承载美好青春记忆的地方,情窦初开的年纪,会对恋爱有憧憬是人之常情。

但是爱并不该成为挟迫别人回应的工具,也不该成为杀人的动机。

很多孩子从幼年起就被照顾得很好,想要什么就能得到什么。

于是,他们一旦“爱”上一个人,就一定要得到回应,并且认定了自己对对方有所付出,就设定

了“ta这辈子都欠我”的思维定式。

万一这个人不爱他,那么就该承受怒火,就该去死。

到时是因为什么造成了这样的现象?

因为他们从小没有被人拒绝过,不知道原来别人还要说不的权利。

▌缺乏被拒绝的机会

我朋友跟我讲她之前遇到的事情。

周五上午她请了半天假去办事情,那个时段的公交车很空,她就坐在了最后一排靠窗的位置。

后来,来了一个老太太领着一个5岁左右的孩子。

车里明明有位置,他却非指着她的位置喊:“奶奶,我要坐那里。”

老太太哄他:“我们去前面靠窗的位置坐吧。”

“不,我就要坐这里。”

她不知道小孩为什么非要坐到我的位置,然后但就跟老太太犟上了,怎么哄都不听。

就站在那里,不肯跟老太太去别的位置上坐,他不去坐,老太太也不去。

两个人站在狭窄的过道里,引来车上人异样的目光打量。

最后我朋友实在受不了,主动起身让座。

我不大赞同朋友的做法,这样的做法其实是在害孩子。

因为这世上有太多不属于他的东西,并非撒娇,或者威胁可以对他没有立场和底线的家长就可以得到的。

小男孩想要其实并非是一个座位,而是一种满足。

习惯性的满足,有理或者无理要求的满足。

大部分成年人都知道这世上,有些东西并不属于我们,也能应对被拒绝的痛苦。

所以家长习惯性过度的呵护孩子,造成孩子既缺乏承受挫折的机会,也没有直面被拒绝的勇气。

遇到生活的不如意,不是束手无策就是脾气暴躁,甚至出现各种过激举动。

这种悲哀的造成,很大程度上是家长阻碍了孩子的成长。

▌让别人有“不喜欢”的权利

台湾主持人陈文茜与作家白先勇是好朋友。

白先勇的青春版《牡丹亭》轰动两岸三地,但是好友陈文茜却不感兴趣。

白先勇发现以后,很少在陈文茜面前讲青春版《牡丹亭》的演出情况,更不会请她发表意见,但两人依旧是好朋友。

陈文茜说:“对此,我非常感谢!他可以创新,我可以顽固,谁也不去说服谁。”

一个有教养的人懂得,接受别人的拒绝,宽容别人的不喜欢,尊重别人与你不一样。

小时候曾经跟父母哭诉,谁谁谁不喜欢我。

我妈的回答简单粗暴:不喜欢你你就别跟他玩。

可是我实在太喜欢那个小伙伴了,于是就去问我爸。

我爸说:要别喜欢你,首先你要有值得人家喜欢的地方,你扯人家辫子,抓毛毛虫吓人别人凭什么喜欢你。

后来慢慢长大了我才明白,获得别人喜欢方法不应该是去驳倒谁、战胜谁,而是用尊重换取尊重,用喜欢换喜欢。

我们夸孩子有教养,是因为他会帮你开门,嘴巴甜。

但是,这些有教养的孩子等长大了,一旦遇到意见不同的时候,就会变得急躁、有攻击性。

而真正的教养,应该是让别人有说不喜欢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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