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产妇坠楼案:绝对不可以为了息事宁人,赔钱了事

作者:智能黑洞 09-06阅读:309次

坠楼产妇马某

8月30日晚间8时许陕西省榆林第一医院绥德院区一名马姓产妇坠楼身亡。

9月3日,榆林第一医院绥德院区就此发表声明,原文如下:“产妇(马某)生产期间,因疼痛烦躁不安,多次强行离开待产室,向家属要求剖宫产,主管医生、助产士、科主任也向家属提出剖宫产建议,均被家属拒绝。最终产妇因难忍疼痛,导致情绪失控跳楼。医护人员及时予以抢救,但因伤势过重,抢救无效。”

医院声明

就在大家一致声讨产妇家属的时候,9月5日上午9时许,坠楼产妇马某的丈夫延壮壮通过《北京青年报》发表了自己的看法,他表示对于医院的说法不认可。他表示在妻子进入产房之前就已经跟医生沟通过,如果妻子实在痛的受不了就剖腹产,然而医生表示产妇及胎儿情况良好不需要剖腹。马某的丈夫接着说,在得知妻子疼痛难忍之后,他正在联系剖腹产的相关朋友之时,妻子就“莫名其妙”坠楼身亡了。

当我看到这一段马某丈夫的辩白之时,我感觉到自己的智商受到了污辱,我相信很多朋友也是。为什么这样说了,因为马某丈夫的表述不合理啊。在正常情况下,剖腹产的费用是五千块钱人民币,而顺产的费用则只有剖腹产的十分之一,而且顺产相对剖腹产风险更高,医院没理由选择顺产拒绝剖腹产。

很明显马某的丈夫为了省那几千块钱,不顾老婆小孩的安全,完全没有想过自己的媳妇儿孩子正在忍受前所未有的痛苦。而现在媳妇儿跟孩子双双殒命,他没有反思自己在此次事故中责任与过失。同样是为了钱,反而将事故与过失全部推到院方头上,并以此为凭要挟院方赔偿。可以说在这个事故中,充分展现了马某丈夫的无情、冷血、贪婪、自私、无耻多种性格特点。每每看到这种事故的发生,心中的热血就抵制不住的翻涌,痛恨在金钱面前马某丈夫人性的泯灭,同样也为在此次事故中失去性命的马某深感痛惜。

对于这种情况,小编主张不对此案家属赔偿。中国一直以来都秉持“逝者为尊”,同时为了照顾家属失去亲人的痛苦,也为了让事件早日平息,无论是政府、法院还是医院基本上都愿意赔偿死者家属一笔丧葬费,少则几万块,多则上百万。

然而正是由于这样一笔不菲的赔偿,让一部分人看到了赚钱的机会。他们想法设法的制造各种医患矛盾,加深医患对立,并利用新媒体环境下弱者地位舆论优势为自己造势,从而为自己的团体谋取利息。对于这样的行为,我们一定不可以纵容,不仅是对死者的不尊重,同时也将医生这个职业置入了一个尴尬的境地。而且在客观条件上纵容一部分人犯罪,起到了不良的示范带头作用。我们绝对不可以为了所谓的短时的安宁,而纵容这样的行为,给大家造成一种会哭的孩子有奶吃的形象。很多人一出了事故就闹,不管是非黑白,正是因为大家都知道,只要闹了,不管对错都有丰厚的回报,这才导致大量医闹事件频出。

南京彭宇案

现在这起案件已经全国知晓,那就更不可以姑息,因为这起案件必然会成为以后的类似案件的全国范例。一个不好的医闹范例,对于无理取闹恶意讹诈者是一种纵容,对于医护人员的合法权益也是一种损伤,而且将对国民造成强烈的不良心理影响。类似案例有南京彭宇案,其后果就是造成在彭宇案以后的十年里,曾经热血助人的好青年变成了冷眼旁观的中年看客,而曾经心怀善良的中年大叔变成了碰瓷闹事的老大爷。正是因为犯罪成本与犯罪回报的不对等,导致大量的人放弃心中的善良,选择成为了自己曾经厌恶的人。

为了清肃社会风气,摆正不良三观,自然就应该严格执行惩恶扬善,惩奸除恶,绝对不可以为了一些原因而姑息这样一些看似无关紧要事件。伟大领袖毛主席曾经说过:“矫枉必过正",正是这样一件一件小事让一些脑袋活泛之人有了非分之想,从而为了一些个人或者小团体利益败坏伦理纲常,国家法律,侵害大家的利益。小事不为,大事难办。对于小事的处理,能够防范大事的发生,减少杜绝一些无理取闹恶意讹诈之人。对坏人的无限制的宽容,就是对好人的损害,我们必须铭记。

毛主席说小事不为,大事难办

最后,我们为逝去的马某祈祷,希望她能够上天堂。并同时提醒广大的待嫁女青年们,选择夫婿一定要睁大眼睛,对于三观不正的男人,最好隔他越远越好,嫁一个负责任,有担当的重情重义的好男人是女人一生的事业!(喜欢的记得点赞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