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产期不一定是生育期,过期妊娠怎么办?

作者:阅知识 08-17阅读:927次

我们常以“十月怀胎,一朝分娩”和“瓜熟蒂落”来形容妊娠到期后的分娩。因此,有的产妇日子到了也不愿引产,执意要等待自然临产。妊娠到预产期仍无产兆者,建议最好赶紧到医院。

医师一般应会做好以下措施:

(1)重新认真复核其预产期。

(2)凡有妊娠合并症及并发症者,应先及时处理:有妊娠合并症,如妊娠合并心脏病、妊娠合并肾炎等以及妊娠并发症如妊娠期高血压疾病、妊娠期糖尿病等,妊娠过期后均增加母亲及胎儿的危险,应及时终止妊娠。

(3)估计胎儿大小并判断有无头盆不称:若胎儿体重≥4000g左右,妊娠过期后若胎儿继续长大,将不利于分娩,亦应考虑终止妊娠。

⑷如无上述情况,在孕40-41周:监测胎儿情况:每日早、中、晚各检测胎动一次,每次1小时,3小时总和乘以4得出12小时的胎动次数,如果12小时总数少于10次,提示胎儿缺氧可能,须立即到医院处理,作胎心监护,B超检查监测羊水变化,如出现监护异常或羊水过少,要及时终止妊娠

⑸孕41周以上:瓜熟蒂不落、适时应摘取:既然无法预防过期妊娠的发生,又要避免发生过期妊娠带来的不良后果,医学专家主张“瓜熟蒂不落、适时应摘取”。凡孕周≥41周的孕妇应及时住院引产,最好在42周前结束妊娠。

过期妊娠的孕妈妈及家人,应该密切与医生配合,该引产就引产,千万不要等到“瓜熟蒂落”。祝你好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