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来之不易,不要轻易对胎儿宣判死刑!

作者:儿科药师梅贰康 10-10阅读:3140次


妈妈咨询的问题:

大夫您好,我昨天去医院做阴道彩超突然发现怀孕了。今天是第35天,也就是五周。但是我上周六(8月25号)得了带状疱疹,一共吃了四天口服药。有喷的药,干扰素;有吃的药,对乙酰氨基酚、金刚烷胺、人工牛黄、咖啡因、氯苯那敏、脾氨肽、泛昔洛韦。我在得带状疱疹前几天感冒了 吃了三四粒感康。
我们这边产科和皮肤科大夫说带状疱疹不建议要,吃药了也不让要。让我做人流。但我不死心,我想问问您,是否这个孩子真的不能要?胚胎真的会畸形吗?我想寻求您在药物上面最专业的指导再做决定,不想轻易打掉孩子,我该怎么办?期待您的回复,谢谢您! 整夜睡不好 期待您的回复 谢谢!

儿科药师梅贰康:

1、关于妊娠期用药,作为女性朋友来说,要不乱用药,但也不要恐惧用药。我也想告知作为医疗机构的大夫,在给女性咨询回答时“不大包大揽、不做终止妊娠建议”。因为,女性朋友应该了解一下要出生缺陷原因是复杂的,比如:

其实,孩子出生缺陷它是人类本身基因缺陷、外界环境因素及其他未知原因共同作用的结果。大约25%的出生缺陷是由人类本身基因缺陷引起;单纯由药物或其他外界有害因素(致畸物)造成的出生缺陷约占2-3%;大约65%的出生缺陷其原因不清楚,最有可能是基因及环境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也就是说从来没有用药的女性,也有可能出现孩子出生缺陷。因此,虽然用药风险存在,但纯粹因为用药导致的孩子出生缺陷的情况还是很少的。

2、根据提供的这些药品名称,包括对乙酰氨基酚(C)、金刚烷胺(C)、人工牛黄(无)、咖啡因(C)、氯苯那敏(无)、脾氨肽(无)、泛昔洛韦(B)、干扰素(C)等,经过查询专业的数据库,这些药物中没有发现有明确致畸性作用的,大多数药物是妊娠期C级安全级别的或目前不明确的。另外,带状疱疹病毒也没有明确致畸性的证据。

3、如果不是明确地吃了孕期禁用的药,不要轻易做出终止妊娠的决定,要顺其自然,静观其变。因为即使担心万一有什么问题,也可以随后通过医疗排畸检测手段进行排除。现在的产科检测技术已经相当成熟了,能通过B 超、羊水穿刺以及各方面的检测手段监测胎儿发育情况。万一检测出胎儿发育出现了什么问题,再去终止妊娠也还来得及,不要轻易地对一个生命宣判死刑。

因此,当前的情况下,明智的选择应该是定期进行产检即可。生命来之不易,孩子来之不易,不要轻易放弃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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