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岁女儿在母亲面试时坠亡,四方人员谁之过?

作者:父母堂官方 09-01阅读:4400次

32岁的母亲张芳(化名)带着2岁的女儿彤彤去面试。为防止孩子在面试中吵闹,张女士将彤彤委托给该应聘公司的员工郭女士看管,因郭女士疏忽彤彤不慎从大厦4层扶梯缝掉落坠亡。

女孩(红圈处)从楼梯护栏空隙处不幸坠楼

一个天使的离去,这无疑是一则惨痛的消息。然后回顾现实,这事故的发生究竟该归责于谁呢?法院一审判决,母亲承担10%的责任,三方被告(楼层管理方、应聘公司、郭女士)共同承担其余90%的责任,赔偿家属共计108万元。因为不满一审判决,被告三方提起上诉。网友们对此积极的发表了自己的看法。

母亲之所以伟大,是因为能事无巨细的为孩子着想。生活艰辛,人人都能倒出一肚子的苦水。可再怎么苦也不能苦了孩子。对于张女士的行为网友忍不住提出质询:面试都带着孩子,不能做好孩子生活规划,那工作之后孩子的安置依旧是个问题,难道还是每天带着孩子上班,又把孩子给同事帮忙照看?

同时对于孩子的父亲我们更表示强烈谴责,孩子的母亲面试的时候还要带上女儿,可想平日里父亲的付出有多少多廉价。“丧偶式婚姻”让母亲既要兼顾着工作又要照顾孩子,一不留心,就酿成重大悲剧。

生孩子不能只生不养,比起生孩子的不易,把孩子健康的拉扯大显得更为艰辛。此时忍不住向天下含辛茹苦把子女抚养成人的家长致敬。

楼梯拐弯处已经增设防护玻璃

员工郭女士基于自愿接受张女士的请求,帮助照看彤彤,是一种法律层面上的监护权转移。张女士对于不具有危险辨认能力的彤彤具有保护义务。彤彤因为张女士的疏忽大意,坠楼死亡。张女士应对彤彤的死亡一定承担责任。

有网友替楼层管理公司和应聘公司委屈,评论区炸开了锅,四方人员谁之过?!

对于楼层管理公司具有管理上的疏忽,安全措施没有做到位。对楼梯间的防护栏的间距对进入大楼的各类人员是否能够起到安全保障作用应该知晓,在允许幼儿进入大厦时应该对其监护人员进行必要的提醒,或者在不符合幼儿进入的场所应该阻止幼儿,并未尽到上述义务,自然是过错方。

面试公司作为面试的组织者对于张女士带女儿进行面试的行为并未进进行阻止,而是默许了这一事实,而且在幼儿进入面试所在场地后未进行有效的幼儿安全保障工作,放任幼儿在楼梯间跑动,未尽到应有的保障义务,对幼儿最后的伤害存在直接明显的过错。

不管责任该怎么划分,孩子还是离去了,再多金钱赔偿也弥补不了心里的伤痛,愿孩子一路走好,愿父母们给予孩子更多的关注,少一分疏忽,多一分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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