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推出“劝退七条”底气何在?

作者:互联网 06-23阅读:5474次

近日,西宁一家幼儿园发布信息称,为维护幼儿园良好的教育秩序,保护每位幼儿和家长的利益,经讨论决定幼儿在园期间,出现七种情况之一,则予以劝退。有家长看到“劝退七条”后,第一反应就是不公平,好像幼儿园怎么做都对,孩子家长稍微不顺着幼儿园就会被劝退,有霸王条款之嫌。

仔细看了一下“劝退七条”,这种情况应该不会发生在我身上。这倒不是说作为家长我的素质高,而是想强调很多情况的发生其实是家校互动的结果。拿我家孩子来说,当初与幼儿园以及老师,关系就很好。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幼儿园和老师本身表现就不错,实在没有什么可以“走火”的。

正如律师所说,幼儿园并不属于义务教育,有权劝退学生,出台“劝退细则”并不违法。也确实有一些“熊家长”,对幼儿园以及老师提出了不合理的要求。前一段时间,有关“你对严书记女儿说这话什么意思”的消息,就在不经意间暴露出了一些问题。而有关“教师难当、学校难为”的感慨,也不时引起共鸣。一些幼儿园确有难处,但出台“劝退七条”,还是让人忐忑不安。

每一个行业都有自己的气质,言行符合气质,就叫“有样子”,否则就叫“没样子”。当人们提到教育行业时,首先想到的就是和风细雨,就是爱心善意。虽然现在对于教育惩戒权有所反思,但并不意味着教育就可以丢弃爱,露出一副狰狞威权的样子。带着爱的惩戒,必然是适当的,在精神深处是温柔善良的。幼儿园同样如此,应该是一种充满爱的教育。

根据我国《教育法》及部分地区发布的《幼儿园工作规程》相关条款,幼儿园要按照保育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遵循幼儿身心发展特点和规律,实施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的教育。这其实也对幼儿园提出了要求。在一些矛盾中,或许幼儿园有些无辜,根源在家长和幼儿身上,但“一言不合就劝退”显然不合适。面对矛盾时,破坏性做法是最简单的,也往往是最没有技术含量的,是一种最差的破题之道。教育工作应该是最讲技术和艺术的。并不否认现实中有一些“熊家长”,但对于幼儿园来说,千万不能把家长当成“假想敌”,不能把所有家长都想象成“熊家长”。应该相信,大多数家长会理解幼儿园工作,会努力做一名合格的家长,即便有一些意外发生了,也会在沟通中化解问题。正如我们看到,现实中大多数家长还是支持配合幼儿园工作的,即便在一些矛盾中,只要证实幼儿园没错,大多数家长也站到了幼儿园一边。

而且,细观“劝退七条”,基本都强调了家长的责任,好像没幼儿园什么事。解释权说明权完全归幼儿园所有,也显失公平。也有一些条款并不具备可操作性,执行起来很难。还有一些条款,也未必有什么道理。比如第三条:对幼儿园工作有意见,但没有向园长反映就寻求上级机关、新闻媒体或通过“闹园”解决的……“闹园”当然不妥,但向上级机关、新闻媒体反映问题,为什么也要被劝退?担心什么,害怕什么,潜台词是什么?又把上级机关和新闻媒体当成什么?

维护幼儿园良好的教育秩序,理所应当,共识所在。不过,这是家园双方的事,不能单独强调一方责任;应该采取符合教育气质的方式进行,不能走向简单粗暴的极端。 □毛建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