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岁男孩被妈妈亲手勒死,检察官含泪写下“孩子,请你原谅”

作者:年糕妈妈 04-29阅读:4183次

2018年1月12日,在苏州吴江区同里镇,天有点冷,小孩子出门都要围上围巾。

3岁的男孩小苏被母亲杨某用小推车推出了家门,母子俩一直在镇子的街上游荡。

“妈妈,我们为什么不回家啊?”小男孩也许曾这样问。

“因为家里到处都是毒液,跟妈妈在外面躲一躲。”当妈的问答,听起来有点奇怪。

母子俩一直走到了第二天的中午,女人实在走不动了,晕倒在地。治安巡逻人员发现了他们,把母子俩送回了出租屋,并通知了小苏的亲舅舅。

女人回到房间之后,开始翻箱倒柜找出一叠纸钱烧起来,她感觉自己情况不妙,可能会死掉。然后她通知了孩子的外公,托老人照顾孩子。

这时候,因为围巾绕得男孩都快喘不过气来了,他喊妈妈来帮忙松一下。

她扭头看看儿子,她突然觉得自己死后,没人可以好好照顾儿子。

她双手抓住了围巾的两端,勒住儿子的脖子,不多久,男孩倒地失去知觉,她这才松手,随后将小苏抱到床上。

这个时候,小苏的亲舅舅已经在工地上请好了假,在赶回来的路上。父亲的电话响了,让他赶紧联系一下他姐,结果等来的却是一句冰冷的:“孩子已经被我勒死了。”舅舅立刻挂断了电话,联系房东。

被拒绝开门后,房东大伯无可奈何,赶紧拨通了120和110报警。似乎是被门外的声音所刺激,躺在床上的小苏竟然咳嗽了一下,他还没有死!

杨某却没有把孩子叫醒,而是抬起他的头,再次勒紧了那根围巾。舅舅终于赶回来了,房门被打开,但他看到的却是姐姐和侄子都躺在床上,姐姐眼睛睁着,侄儿头撇在一边。舅舅赶紧给小苏做急救,随即赶来的救护车送孩子去医院。

急救半小时后,医院确认,孩子已经窒息死亡。

这不是一个小说,它是一起真实的案件,上述都是根据苏州人民检察院官方微信平台“苏州检察发布”发布的真实案情所做的现场还原——这是真的,一位母亲勒死了自己3岁的儿子。

之后的七天,未成年检查科的检察官付雷,几乎是红着眼睛审完这起案子的。他和同事们审问精神有些恍惚的杨某,走访出租屋的邻居们问母子俩的关系,问孩子的舅舅、大伯大娘、外公外婆孩子爸爸在哪,还和法医一起分析孩子的检查报告……

他了解了更多孩子之前的生活,而知道的越多,他的眼泪就更多。

“悲伤就像漫堤的河水,缓缓地将我淹没。”作为一个7岁女孩的父亲,感同身受的付雷无法抑制悲痛,他写了一封给孩子的信,4月26日发表在检察院的公号上,此时孩子离世已经3个多月了。

在给孩子的信里,他一直在说的一句话是:孩子,请你原谅。

而警察们也找了很久很久,依然找不出孩子的父亲是谁、他在哪里:

这封信,检察官是含泪写的,我们也是含泪读的。

这个孩子才三岁就已经这么懂事,会给妈妈嘴里塞吃的,会对妈妈说“我爱你”。

让人心疼的是,这样懂事的孩子却出生在一个如此不健全的家庭。杨某2011年至苏州吴江打工,其间认识一名男子同居,直到2015年小苏出生,杨某家人从未见过该男子。

小苏出生时,杨某提供了一张男子的身份证复印件,用于小苏的出生证明,但经调查该男子与杨某无关。

据杨某弟弟说,2015年起,杨某开始怀疑有人偷其财物,有人要害其性命。也就是说,孩子一出生,单亲妈妈就有了精神异常。

在接下来的信件里,付雷还用到了两次“我要请你原谅我”,每一次都像一个刺,将孩子的苦难剥离到我们面前,又深深刺痛每一个读者的心。

从付雷透露的信息里,我们了解到小苏并不是第一次被母亲虐待。

他曾经跟着母亲在长达半个多月的时间里露宿火车站,常常在深夜遭受精神崩溃的母亲的毒打,小小的孩子是怎么说出“妈妈,我要脸的,我有脸的”的话?而更令人后背发凉的是:直到检查报告出来,孩子啊,你脸上的针孔,才第一次被别人知道……

读完这封信,已是泪流满面:本应给予孩子温暖和保护的母亲,因为精神问题成为怪兽,无法想象这个小小孩子,曾经在妈妈的臂弯里感受到的惊恐、绝望和窒息。

这不是第一起儿童遭受亲生父母迫害的案件。南京虐童案、四川兽父强奸案、广西迷信虐童案……而这一次,稚嫩无辜的孩子,只是请求母亲帮忙宽一宽自己的围巾而已,竟然就断送了自己的生命。

都说虎毒不食子,而这些父母凶手,不论他们是精神恍惚还是能力有限,很明显,都担不起作为孩子监护人这个职责。

作为法律工作者,这位检察官深深感到了一种滞后的无力,因为每当我们发现孩子们本可以避免这些灾难的时候,往往都已经太晚太晚。

信件的最后,他说:

这段话有一点委婉、有一点隐晦,可能很多人看不太懂或是不能完全明白他的意思。

其实他的意思是:我们(法律方)如果早一点了解小苏的情况,会为他寻求新的监护人,一定不会把孩子置身于一个不合格的甚至极度危险的监护人的管理之下。

每次面对这样的案件,懂法的人会说:这是当前监护权撤销制度的不完善。但更多人,比如这位男孩的亲舅舅、他的邻居们、他家族里面的长辈们,还有很多很多的人们,都不知道如何用法律保护孩子。其实,法律上有个词叫“撤销监护权”,付雷在结尾处说到:

据悉,我国监护权撤销制度于1987年成立,至今已有31年的历史。但因为各个方面的原因,并没有能够将法律这把大伞庇护到每一个受到监护人伤害的孩子,而他们受到的伤害,是经年累月、无处可逃、甚至无人知晓的。

就像付雷提到的,他们此前已经帮助了一位遭父亲侵犯的小女孩撤销了生父的监护权,去到了一个安宁的成长环境。很可惜,付雷知道小苏的情况时,为时已晚,让他只能不停地说:孩子,请你原谅。

其实,这是整个社会的失责。今天,我们都欠小苏一句对不起。

(图为付雷发给苏州人民检察的一段话)

真的很感谢这位勇敢的未检(未成年人检察科)检察官,能把自己的感触和呼喊用公开信的形式告诉更多的人,让越来越多的人了解到“撤销监护人”这样一个法律概念,也让更多的人了解到:孩子不仅是一个家庭的,也是整个社会的;监护权不仅是生养他们的父母的权利,也是义务。社会应该给予监护人更多的监督,必要的时候,我们要借助法律制裁枉为父母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