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生理机制

作者:普唯尔热心肠 05-25阅读:4801次

功能性胃肠病导读

功能性胃肠病(FGID)原指与年龄相关的、慢性或反复发作的,无法用器质性病变或生化异常来解释的一类胃肠道功能性疾病。罗马Ⅳ标准重新进行了定义,即FGID又称为脑-肠互动异常,强调其症状产生与动力紊乱、内脏高敏感性、黏膜和免疫功能改变、肠道菌群变化及中枢神经系统调节功能异常有关。

儿童及青少年的功能性胃肠病的诊断分类所选择的分类系统不同于成人,因为他们正处于发育阶段,一些疾病如功能性腹泻与一定的生理发育阶段有关,一些疾病可能是对括约肌功能不成熟状态的行为反应,如粪便潴留,另外一些疾病只能等到儿童认知能力发育成熟到一定程度才能认识到,如消化不良症状。因此儿童功能性胃肠病的诊断及其分类主要依据儿童和家长的主诉而不是根据消化系统器官。

任何一项治疗计划都要兼顾患儿和监护人的感受,有效的治疗措施依赖于监护人的积极配合。对功能性疾病进行错误的诊断和不适当的治疗会造成患儿不必要的身体和情感痛苦。功能性疾病对日常生活的影响与不合理的处理方法有关。

研究显示:青少年功能性肠病发病率远高于成人

《中华医学杂志》披露,与我国成人的相关研究报告进行比较后发现,城市中小学生的IBS及功能性便秘患病率远高于成人,其致病原因可能与目前中小学生快节奏、高竞争的学习方式与学习压力越来越大有关。

功能性胃肠病生理机制与处理原则

1生理机制

•遗传易患体质

•早年家庭环境

•社会心理因素

•胃肠动力异常

•内脏高敏感性

•肠道炎症

•肠道菌群变化

•脑-肠轴相互作用

2 处理原则

•建立良好的医患关系

•积极寻找诱发因素

•根据主要症状及其严重程度分级治疗

罗马标准

罗马标准是目前关于功能性胃肠病(FGID)分类最全面且不断更新的标准。相较罗马Ⅲ:无器质性疾病证据的基本逻辑,即“无炎症性疾病、解剖学、代谢性或肿瘤性疾病的证据可以解释患儿的症状”。最新版罗马VI更注重症状诊断,即“在适度的医学评估后,症状不能归咎于其他疾病”。

依据症状,儿童功能性胃肠病功能性胃肠病可分为3个亚组:H1恶心呕吐病,H2腹痛病,H3排便障碍,进一步可细分为:

H青少年儿童功能性胃肠病

H1呕吐和吞气症

H1a青春期反刍综合征

H1b周期性呕吐

H1c吞气症

H2腹痛相关性功能性胃肠病

H2a功能性消化不良

H2b肠易激综合征

H2c腹型偏头痛

H2d儿童功能性腹痛

H3便秘和大便失禁

H3a功能性便秘

H3b非驻留性大便失禁

H1呕吐和吞气症

H1a 周期性呕吐综合征(CVS):

CVS的特征是以固定模式反复发作的、剧烈的呕吐,发作间期间恢复基线健康状态。间隔期可持续数周至数月。

CVS是一种有复杂多因素参与、脑-肠轴互动异常的疾病,其发病机制尚不明。它与其他一些儿童自限性疾病状态相关,例如偏头痛和腹型偏头痛有证据显示CVS具有家族聚集性。患者常有偏头痛家族史,通常自身也会发展成为偏头痛。偏头痛的母系病史(“母系遗传”)提示存在线粒体功能异常。

诊断标准必须包括以下所有条件:

1、6个月内有2次或2次以上剧烈的、持续恶心和阵发性呕吐,持续数小时至数日

2、每位患者有固定的发作模式

3、发作间隔数周至数月,发作间期可恢复至基线健康状态

4、经适度的评估,症状不能归咎于其他疾病情况

H1b 功能性恶心和功能性呕吐

恶心是一种常见的症状,被描述为一种想要呕吐的不适感,常位于上腹或喉部。呕吐是随着胃肠道和胸腹壁肌肉的收缩,将上消化道内容物强行排出,该症状应与反流或反刍相鉴别,反刍是指胃内容物不费力的进入口腔。注意到单纯的恶心症状与恶心伴随腹痛两者之间的差别非常重要,因为它们可能是两种截然不同的疾病。

儿童功能性恶心和功能性呕吐的病理生理尚不明确。值得注意的是,该类疾病的分患者也同时存在自主神经症状,如出汗、晕厥、皮肤苍白和心动过速。

H1b.功能性恶心和功能性呕吐的诊断标准

H1b1.功能性恶心

必须包括以下所有条件:

1、以令人不适的恶心为主要症状,出现至少每周2次,通常与进食无关

2、不总是伴随呕吐

3、经适度的评估,恶心不能完全用其他疾病情况来解释

*诊断前至少2个月符合以上标准

H1b2.功能性呕吐

必须包括以下所有条件:

1、呕吐发作平均每周1次或更多

2、无自行诱发的呕吐,不符合进食障碍或反刍的诊断标准

3、经适度的评估,呕吐不能完全用其他疾病情况来解释

诊断前至少2个月符合以上标准

H1c 反刍综合征

疾病名称的由来是因为这种动作与反刍动物食物自胃内反出的行为相似。特点是将刚咽至胃内的食物反复反至口腔,然后再次咽下或吐出。此现象与肌肉抽搐有关,曾被描述为一种夸张的嗳气反射。

反刍动作是由于腹壁肌肉收缩,胃内压力上升而导致的,下食管括约肌开放,导致胃内容物反入食管。

H1d 吞气症

吞气症是指患儿反复、过度吞咽空气,从而导致进行性腹胀的一种疾病。儿童中典型症状包括可以观察到吞咽空气,常可听到吞咽响声,有过度嗳气和腹部胀气。典型的变化是清晨无腹胀,白天腹胀进行性加重。至夜间,由于气体吸收和排气,腹胀通常会改善。

H2腹痛相关性功能性胃肠病

H2a 功能性消化不良

消化不良指消化不适,可能包括各种症状的组合,如上腹痛、餐后上腹饱胀感、早饱、腹胀,恶心、嗳气和呕吐等。上述症状可导致生活质量明显下降,与炎症或肿瘤性疾病无关的消化不良称为功能性消化不良(FD)。

H2a1.餐后不适综合征

包括餐后饱胀不适或早饱感,使其不能完成平常餐量的进食。支持诊断的条件包括中上腹胀气、餐后恶心或过度嗳气。

H2a2.上腹痛综合征

包括以下所有条件:令人不适(足以影响正常活动)的疼痛或中上腹部烧灼感,疼痛不广泛,也不放射至腹部其他区域或胸部,在排便排气后无减轻。支持诊断的条件包括:(a)灼烧样疼痛,但不出现在胸骨后部位,(b)常因进餐诱发或缓解,或者可发生在空腹状态。

H2b 肠易激综合征(IBS)

IBS被认为是一种脑-肠轴功能紊乱。对于患病个体而言,症状(如腹泻和便秘、疼痛的严重程度、心理困扰)反映了脑-肠轴受影响的部位以及影响的程度。IBS患儿可表现为直肠高敏感性而不是胃的痛觉过敏。内脏过敏可能与患儿的心理困扰(焦虑、抑郁、冲动、愤怒)有关。IBS患儿自我报告的压力、焦虑、抑郁和情绪问题可能会增加。不良的早期生活事件(如手术)使儿童时期患IBS的风险更大。

儿童及青少年IBS必须具备以下所有条件:

1、腹部疼痛,病程超过2月,至少4次/月,且伴有以下至少1顶:

a.与排便有关

b.排便频率改变

c.粪便性状(外观)的改变

2、存在腹痛和便秘的患儿,便秘缓解后腹痛无减轻(腹痛随便秘减轻的患儿属于功能性便秘,而非IBS)。

3、经过适度评估,症状不能完全用其他疾病情况来解释。

*诊断前至少2个月符合上述标准

H2c 腹型偏头痛

剧烈的、阵发的,发作模式固定的腹痛,伴随自主神经症状,并影响日常生活。症状发作可以间隔数周至数月。

至少两次发作,必须包含以下所有条件:

1、急性发作期剧烈的脐周、腹中线或弥漫性腹痛,持续1小时或者更长时间;

2、发作间隔数周至数月;

3、疼痛影响正常活动,甚至使患儿丧失活动能力

4、每应患者有固定的片作模式和症状

5、疼痛可伴随以下2种或者多种症状:

a.厌食;b.恶心:0呕吐;d.头痛;e.畏光;f.面色苍白

6、经适度的评估,症状不能完全用其他疾病情况来解释

*诊断前至少个月.符合上述标准

H2d 功能性腹痛非特异性

发作至少4次/月,且必须包括以下所有条件:

1、发作性或者持续性腹痛,不只是在生理情况时发作(如进食、月经期)

2、不符合肠易激综合征、功能性消化不良、或腹型偏头痛的诊断标准

3、经适度的评估,症状不能完全用其他疾病情况来解释

*诊断前至少2个月符合上述标准

H3 功能性排便障碍

H3a 功能性便秘

必须包括以下2项或以上,症状出现至少1次/周,至少持续1个月,不符合肠易激综合征的诊断标准:

·1、年龄至少4岁的儿童,排便次数为2次/周或少于2次/周

·2、每周至少出现1次大便失禁

·3、有过粪便潴留的被动姿势或过度忍受粪便潴留的病史

·4、有排便疼痛或排干硬粪便的病史

·5、直肠中存在较大团粪便

·6、有排粗大粪便史,可造成厕所堵塞

·7、经过适度的评估,症状不能完全用其他疾病情况来解释

符合诊断标准的病程由2个月缩短为1个月

H3b 非潴留性大便失禁

年龄至少4岁,病史至少1个月,必须包括以下所条件

·1、在不合适的公共场所排便

·2、无粪便潴留的证据

·3、经适度的评估,大便失禁不能完全用其他疾病情况来解释

文章:普唯尔一健社区

图片: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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