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宁区启动适龄幼儿入园工作 坚持人户一致入园优先的前提

作者:新民晚报 04-22阅读:4431次

结合长宁区学前教育发展现状,今天《长宁区教育局关于做好2020年学前教育阶段适龄幼儿入园工作的通知》正式发布。适龄幼儿如何入园?有哪些具体流程?《通知》指出,将规范程序,坚持依法依规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规范入园招生工作流程。各类幼儿园不得对适龄幼儿和家长进行测试和变相测试,不得损害幼儿身心健康,不得提前招生。接受各方监督,切实维护幼儿合法权益。与此同时,将坚持在人户一致入园优先的前提下,根据资源配置情况,采取切实可行的各种方法,妥善安排符合条件有需求的适龄幼儿入园。

长宁区的适龄幼儿入园工作主要分为信息登记、报名验证和录取通知三个阶段。4月24日—30日,适龄幼儿监护人需在“上海市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系统”(网址:https://shrydj.edu.sh.cn,以下简称“市登记系统”,也可通过“一网通办”进入)进行统一的信息登记。若适龄幼儿家庭无上网条件可前往家附近的东方社区信息苑或区指定信息登记点(昭化路508弄44号)进行信息登记。疫情期间,区指定信息登记点实行扫码预约。

5月8日,已完成信息登记并有意愿在长宁区入园的适龄幼儿监护人,需再次登陆“市登记系统”(网址:https://shrydj.edu.sh.cn)选择各区报名—“长宁区”,进入“长宁区适龄幼儿入园报名系统”,按照报名条件完成网上报名并打印报名表。报名表将作为现场验证的凭证。

根据《通知》,对于长宁区户籍(非集体户籍)适龄幼儿,幼儿园将根据招生的实际情况,对适龄幼儿与户主关系、户口迁入年限及产权所有人有所要求。对符合要求的适龄幼儿,实行对口入园;对不符合对口入园要求的适龄幼儿,实行区域统筹入园。幼儿园将根据招生的实际情况,在安排本区户籍(非集体户籍)适龄幼儿入园的基础上,按居住地“相对就近”原则,实行其他类别的报名幼儿区域统筹入园,包括上海户籍长宁产证、上海集体户籍、非本市户籍适龄幼儿等。

■符合本区入园条件的适龄幼儿,因特殊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信息登记或网上报名,可于5月23日—24日现场验证期间在各托幼机构或区指定验证点(新渔东路242号)进行补登记、补报名,然后再进行现场验证。

■符合入园条件的幼儿,若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验证或入园手续,由监护人自行到户籍(或房产)对应幼儿园递交插班申请。幼儿园将在有空余学额的前提下安排插班(长宁区户籍幼儿优先)。

新民晚报记者 马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