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准妈妈注意:女员工休产假,工资按这个标准发放!

作者:有事找律师法律咨询 05-15阅读:2383次

2019年准妈妈注意:女员工休产假,工资按这个标准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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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说我们无论是工作上还是生活上,都提倡男女平等,但生育期仍然是女性最特殊的一个时期,基于对女性劳动者的保护,我国《劳动法》及《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中对三期(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女员工制定了特殊的保护条例。一些女员工对生育是很担忧的,担心因为生育子女而导致自己丢失工作,或者没有收入;实际上并不是这样,我国从立法上已经杜绝了这样的情况发生。不止是准妈妈,所有的女员工都应该知道,“三期”内到底拥有哪些权益,产假天数以及生育津贴等又该以什么样的标准来执行、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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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孕期

根据我国《劳动法》第61条规定,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不得安排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员工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自确认怀孕建档开始,女员工每个月有产检假,计入劳动时间;7个月以下有一天产检假,8个月时有2天产检假,9个月以上有4天产检假但要计入产假时间。

2、产假

虽然《劳动法》第62条规定了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但实际上在《女员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中第7条就规定了: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就增加产假15天。 怀孕4个月以内终止妊娠的有15天产假;满4个月后终止妊娠的有42天产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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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哺乳期

在《劳动法》及相关条例中,明确规定了在女职员子女未满一周岁时,不得安排哺乳期女职工从事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其他劳动,也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4、生育津贴

生育津贴也就是大家习惯说的产假工资,这个工资该以什么样的标准来支付的问题实际上在《女员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的第8条中就有明确的规定。支付标准为: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这个标准适用于单位依法缴纳社保,员工有生育保险的情况。有的人会说,如果单位没有依法为员工缴纳社保那么该员工是不是就没有生育津贴了呢?不是的!如果员工没有,参加生育保险的,那么,员工产假期间的工资,则由用人单位来支付,支付标准为:女职工产假前的月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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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的员工会担心的会不会因为产假时间这么长而导致自己被辞退,我国《劳动法》中明确有规定,禁止单位与正处于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女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即使在这个期间该女员工原本的劳动合同期限已满,单位也不能就此解除劳动合同,必须将期限自动顺延至该女员工“三期”届满,然后双方再谈是续签还是解除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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